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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本市 115 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辦暨
審查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5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
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協助學校落實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形塑同儕共學
的教學文化並回應公開授課專業回饋需求,強化教師專業
發展機制,本市持續鼓勵學校成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提
升教師專業自主,透過專業對話與合作共同提升學生學習
成效,確保學習品質。
三、請本市每位教師(含正式及長期代理)至少參加 1 項社群
(不限本計畫),得鼓勵兼、代課教師共同參與。亦請各校
應進行校內社群規劃及掌握教師參與情形並彙整教師參與
社群總表(請參見本計畫附件 2)。已參加其他專案計畫社群
之教師,得不申請本計畫。
四、社群辦理方式鼓勵組成跨校社群,參加成員每校至少二位以上,教師參與社群活動以不影響學校教學活動為前提,
學校應積極安排社群共同不排課時間以利運作。
五、本計畫採線上填報系統申辦及審查,請各校於 115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前將社群申請總表、各類社群計畫申請表、
經費概算表(本計畫附件 1 、附件 3-4)等核章後,掃描成 PDF
檔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23187)。各校教師參與各
專業學習社群規劃一覽表(本計畫附件 2),請至線上填報系
統填報區下載試算表檔案填妥後上傳,或於線上表單逕行
填報。
六、旨揭計畫申請相關正本請留校備查。
七、檢附本案申辦暨審查計畫 1 份(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