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6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74142號函辦理。
二、依農委會函件說明,經檢驗不合格蔬果,該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已於驗出當日通知直轄市、縣(市)政府,請農民停止販售,並依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等規定,進行追蹤管理及依法查處。
三、請多採用當地當季食材,選購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生態保育原則及合格產製之產品,並注意食材新鮮度及來源,以維護教職員工生用餐權益及健康。
四、旨揭資訊可至農委會農糧署網站(http://www.afa.gov.tw/)─(左側)「安全農業」─「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結果」─「田間及集貨場蔬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月報表」項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