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一、依據:
(一) 南市教特(一)字第1050585552號。
(二)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二、報名資格:
(一)應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令規定。
(二)具幼教師或教保員資格。
(三)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
三、聘任職務:附設幼兒園代理契約教保員(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四、代理期間:一位自105年8月1日至106年6月13日。(以教育局核定為主)。
一位自105年8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以教育局核定為主)。
五、報名辦法:
(一)請符合資格之意者於105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4點前至台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相關資料。
(二)請符合資格之意者於105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4點前將履歷表(包括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證、服務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A4大小,格式自訂)1份郵寄或親自送至本校幼兒園收。
六、寄件地址:734臺南市
七、洽詢電話:06-6984863轉31 楊惠雯 幼兒園主任
06-6984863轉32 吳芸菁 幼兒園組長
八、待遇:月薪計,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以教育局函示為準。
九、甄選方式:
(一)初審:書面審查
書面審查:應聘者報名時繳交之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乙份(A4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10頁)。
(二)複審:試教、口試
試教50%:自備教案,題目不限,每人10分鐘。(請準備3份教案給評審委員)
口試50%:依教育理念、學前教育及行政相關問題與口語表達能力進行口試。
(三)甄選時間:105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請於上午9時30分前報到)。
(四)甄選地點:幼兒園如意班。
(五)甄選注意事項:
1.試教、口試序號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定,報到時一併公佈。
2.試教、口試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最高學歷證明及合格教師證書正本佐證。
3. 試教、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十、放榜時間:105年7月29日(星期五)以電話通知錄取代理契約教保員,並於本校網站(https://www.ljes.tn.edu.tw/)公告 錄取名單。
十一、正取人員請於105月8月1日(星期五)上午8時前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十二、應聘錄取之代理契約教保員須積極配合本校辦理之相關活動。
十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