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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5 月 16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20061195B 號函辦理。
二、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學分班(6 學分班)開設三班次,分別於102/8/5-102/8/24 、102/09/14-103/01/11 、 103/2/15-103/06/14開課,請 貴校務必於 102 年 6 月 11 日(二)下午 4 時前至調查表編號【1965】填報參加教師資料以利辦理後續開課事宜。
三、請各校於填報時務必注意,本案參與對象為符合國教司認定之4 類國小英語文教師資格且正式教職服務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4 節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且有加註意願之現職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前述年資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 或兼任教師之年資)。請各校嚴格審核資格,確認資格無誤後再填報。
四、為提升本市英語教師素養,請各校校長協助符合上開規定教師踴躍參與加註英語專長學分班。若順利取得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證,各校核予教師嘉獎一次。
五、相關開課內容請詳閱開班實施計畫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