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一、 鼓勵學校及社區撰寫家鄉故事,記錄傳承人文與之美。
二、 藉由繪本創作與心得感想,傳達兒童對家鄉文化的深愛情懷。
三、 讓讀者從孩子的創作、 兒童的視野與想像世界去閱讀文本。
貳、 辦理期程: 11 2 年 5 月至 11 3 年 5 月。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南市將軍區國小
三、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
肆、 實施對象:本市立國小。
伍、 實施方式:
一、 經費:本計畫每校補助新臺幣 6 萬元,全市預計錄取 10 件,進行外聘 講師及繪本製作相關經費。
二、 送件:本案補助學校編撰家鄉故事繪,請有意願於 11 2 年 6 月 21 日(星期 三)前提出申請表,送至將軍區國小教導處,教育局組成審查小進行。
詳細內容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