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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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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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 責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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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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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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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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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理統籌教育儲蓄專戶工作事宜
召集及主持工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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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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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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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教育儲蓄專戶行政業務
受理彙整各項申請補助案件
彙整各項會議資料並作成紀錄
教育部教育儲蓄專戶網頁資料管理
儲蓄專戶辦理情形公開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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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學校教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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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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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決各項提案事項
審核各項申請補助案件
監督管理小組辦理各項事項
協助籌募教育儲蓄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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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學校教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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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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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決各項提案事項
審核各項申請補助案件
監督管理小組辦理各項事項
協助籌募教育儲蓄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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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學校教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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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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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決各項提案事項
審核各項申請補助案件
監督管理小組辦理各項事項
協助籌募教育儲蓄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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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學校家長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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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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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決各項提案事項
審核各項申請補助案件
監督管理小組辦理各項事項
協助籌募教育儲蓄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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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社區公正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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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里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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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決各項提案事項
審核各項申請補助案件
監督管理小組辦理各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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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教育、社會福利、財務管理或法律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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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聯誼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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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決各項提案事項
審核各項申請補助案件
監督管理小組辦理各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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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管理小組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校長兼任,其餘委員,由校長就家長會代表、社區公正人士、專家學者及學校教職員聘(派)兼之,其中校外代表及任一性別委員人數,均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
2.學校家長會代表由家長委員會向校長推薦。學校未設家長會者,由校長遴聘家長代表擔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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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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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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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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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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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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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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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請原住民、身心障礙、軍公教遺族、特殊境遇婦女、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等公費、助學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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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訪視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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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實際註冊費
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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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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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境貧困或家庭突遭變故致無法支付生活及學習所需費用且未獲其他同質補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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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訪視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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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實際繳交金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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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
午餐費
點心費
服裝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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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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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或災變,學生本人或家長罹患重大傷病無力就醫或經濟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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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醫療證明文件或其他足堪證明之文件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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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 2000 元至 5000 元,最高不逾 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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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申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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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況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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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屬上述情形之例外項目經管理小組專案審查通過之申請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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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計劃書含經費需求說明書或其他供小組審查參考之文件資料紀錄或照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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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 2000 元至 5000 元,最高不逾 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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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申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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