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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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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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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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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為協助各機關正確辦理保障業務,避免作業疏失,以落實依法行政,保障公務人員權益,特將 101 年 1 至 6 月審理決定撤銷之
保障事件﹝不含考績(成)事件﹞,較為常見之撤銷原因
予以類型化分析並摘述其要旨,以為各機關辦理申訴、復
審業務之參考,並彙整已建置視訊系統之相關機關資料於
該會全球資訊網,請 查照並宣導周知。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1 年 8 月 27 日公保字第 1011014257 號函辦理。
二、經保訓會分析 101 年 1 至 6 月較為常見之撤銷原因如下:
(一)辦理平時考核之獎懲案件,與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
不符。
(二)對於事實未經詳實調查或認定有誤或與構成要件不符。
(三)法規適用顯有錯誤。
(四)欠缺事務權限。
(五)又保訓會於審理保障事件時,發現各機關為人事管理行
為時,作業核有疏失之處,仍有改善空間,併就該疏失
之處臚列,請各機關配合改進。
三、保訓會審理保障事件,就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有疑義時,均儘量予以公務人員及機關派員陳述意見之機會,以擴大
當事人程序參與。又為提供當事人、有關人員、關係機關
更高品質之服務,並節省往返之時間及勞費、提升審議效
率,該會已開辦保障事件視訊陳述意見服務措施;另該會
業於本( 101 )年 6 月底彙整完竣已建置視訊系統之相關機
關資料,並於該會全球資訊網,新增「視訊服務-陳述意
tw/googlemap/),請各機關、學校充分運用並廣為宣導
,以維公務人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