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104年3月10日國院數字第1040800049號函辦理。
二、國家文官學院自99年啟用旨揭檢測系統,每年均辦理常模校正作業,檢測數據兼具穩定性及正確性。
三、「自我學習能力檢測」系統功能,茲說明如下:
(一)個人檢測:凡為「文官e學苑」註冊學員,即可進行檢測(登入「文官e學苑」(http://ecollege.nacs.gov.tw),在「我的學習園地」項下選擇「自我學習能力檢測」,點選「檢核」按鈕)。檢測完畢系統提供受測者10個向度能力指標,網站並依施測結果,提供建議數位課程清單,俾適時強化工作知能。
(二)組織檢測:凡加入國家文官學院「公務人力資源數位培訓支援平台」(以下簡稱支援平台)之機關(構),可經由支援平台檢視單位整體檢測結果,作為規劃年度員工教育訓練之參據。另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達到一定檢測人數之機關(機關員額少於50人者,需有30人以上參加檢測;機關員額超過50人者,檢測人數需達機關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可函請該學院提供「機關學習能力檢測分析報告書」,作為人員培訓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