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 月 21 日臺教師(三)第 110000965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認證審查作業規定,請各校轉知校內教師配合辦理:
(一)資料收件期間:即日起至 111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止,請各校將認證名單一覽表(如附件)及校內教師紙本認證資料彙整掃描成 PDF 檔,上傳至填報系統(編號: 15668),紙本認證相關資料留校備查。
(二)110 學年度參與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 109 學年度以後(含 109 學年度)參與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或 108 學年度以後(含 108 學年度)參與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可於作業期間申請認證審查,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
(三)本案於 111 年 6 月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及發證屆時另行公告。
三、旨揭認證相關表件請至新課綱專案辦公室網站下載(路徑:文件下載區-教專中心-三類人才認證)。
四、倘有認證審查相關疑問,請逕洽佳里國民小學陳春蓮主任,電話: 06-7222031 分機 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