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 月 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02634 號函辦理。
二、配合邊境管制及社區防疫措施陸續調整,同時考量中國疫情升溫,國內疫情亦處於上升階段,該中心修訂自主防疫指引,並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說明如下:
(一)有關檢測陽性處置部分:配合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確診需自付醫療費用一事,調整前述對象快篩陽性後就醫流程及可就醫地點。
(二)有關外出注意事項部分:
1、原「禁止前往醫院陪病、探病,建議延後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並避免前往長照機構」,調整為「避免前往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如有必要前往,需具當日快篩試劑檢測陰性證明」。
2、將「儘量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包括 65 歲以上長者、 6 歲以下幼童、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等)」調整至其他注意事項。
三、另配合防疫措施調整,原訂定之「入境人員居家檢疫期間泡泡專案及自主防疫期間從事活動之防疫措施規劃原則」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