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導 李榮欣 - 學務處公告 | 2016-11-09 | 點閱數: 54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0 月 27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50149343 號函辦理。
二、請學校及幼兒園共同落實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措施:
(一)指定專人每日上午 8 時及下午 12 時 30 分(為原則)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監測網」或以「環境即時通 APP」查詢空氣品質資訊,據以調整上午或下午之戶外活動。當 PM2.5 濃度指標等級達紫色,「移動平均值」尚未達 150 微克/立方公尺時,請每小時上網查詢空氣品質資訊。
(二)至少採取 1 種以上警示措施(包括空氣品質旗幟、電子跑馬燈、大型液晶螢幕看板或校園廣播等方式)。

(三)PM2.5 濃度指標等級達紫色時(≧71 微克/立方公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因應空氣品質之運動建議」內容摘要如下:
1、 18 歲以下學生:應以室內活動為主,並以低強度為原則。可從事伏地挺身、仰臥起坐、站立下肢屈伸、原地踏階、原地跑步、健身操或伸展運動等。

2、敏感族群:應以室內活動為主,如原地踏階、健身操或伸展運動,並以低強度及縮短運動時間為原則,擁有充分休息時間。

:::

捐贈明細專區

雷達回波圖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

:::

校內教職員登入

麻中成績系統

搜尋

校內各項資訊

展開 | 闔起

計數器

今天: 4444
昨天: 326326326
本週: 2484248424842484
本月: 2484248424842484
總計: 968243968243968243968243968243968243
平均: 267267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