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06534A 號函暨「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執行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強化學生交通安全觀念及知能,請學校依上開要點落實推行相關工作及召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訂定實施計畫及妥善規劃交通安全教育相關教學、輔導或活動等事宜,並定期檢視辦理成效及滾修,以提升效益;然為使會議意見交流之完整及維護學生權益,建請學校召開會議時,邀請家長代表及學生代表(高級中等學校)出席共同討論,以蒐集多方建議事項納為工作執行之參考,俾臻周延。
三、為豐富教材多元性及便於教師使用,請鼓勵教師參考「教師 e 學院」、「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台」及「道安資訊查詢網」等相關教學輔助資源,請鼓勵學校可依學生需求與學校特性,因地制宜選擇參考運用於教學,將安全教育適當融入領域課程或列為校訂課程,使學習更有彈性,讓安全教育能以加深加廣方式於課堂實踐,藉以增強學生安全素養、自救與解決問題之能力。
四、檢附相關教學資源及宣導重點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