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5月23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080602414號函辦理。
補助對象如下:
- 補助對象(一):確定就讀本校升國一新生,經本市區公所證明低收入戶之學生,並於108年6月14日繳交公所證明至本校出納組及連絡電話。
- 補助對象(二):確定就讀本校升國一新生,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社政單位開立經濟弱勢需扶助之核定文件之學生。(含「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等,惟村里長清寒證明不屬此項標準內),並參加本校暑期輔導之學生及於108年6月21日繳交證明至本校出納組。
補助項目如下:
- 「低收入戶」學生:到校參加課輔時段領取60元餐盒1個,非到校參加課輔時段1天領取7-11便利商店50元餐券1張(以上課日計算,不含假日,限指定麻中門市、隆田門市及玉井門市等1家便利商店取餐)。
- 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社政單位開立經濟弱勢需扶助之核定文件之學生:到校參加課業輔導時段領取60元餐盒1個。
相關訊息請洽麻豆國中學務處張先生(連絡電話:5722128轉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