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6 月 27 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 1020061738 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 103 年 10 月 25 日(星期六) 09 : 00~16 : 00 。
三、研習地點:臺南市立大灣高中第四棟展覽廳。
四、研習對象:
(一)本市視覺障礙巡迴輔導教師全體一律參加。
(二)本市不分類學前巡迴輔導教師全體一律參加。
(三)本市國民中、小學安置視障學生者之普通教師自由參加
。
(四)本市國民中、小學安置視障學生者之特教教師指派參加
。
(五)本市早期療育社會福利機構早期療育服務人員自由參加
五、為符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促進國民及學前教育階
段特殊教育優質化」實施方案,各級學校業務主管務請轉
知上開人員依本( 103 )學年度感官障礙類別教師增能研
習規劃派員參加,凡全程參加本次研習者惠請惠允公(差
)假登記,並於平常日辦理一日補休,惟課務須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