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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慧娟 - 輔導室公告 | 2015-02-17 | 點閱數: 1075

台南市立麻豆國民中學 104年度 3-6月特殊教育鐘點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要點辦理。
(二)「特殊教育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八條之規定。

二、錄取名額:特教助理員 2名。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一般生學生家長(現任本校志工媽媽優先遴選)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者。

四、工作內容:
(一)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特殊學生學習及生活等輔導事宜。如個別化教學協助、

生活自理輔導、午餐指導、午睡照料……等。
(二)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五、待遇:
(一)依補助經費,採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 115 元計(含勞健保),每天 1~4 小時為原則, 

依實際狀況安排。寒暑假及例假日不支薪,無年終獎金。

(二)本項工作屬臨時性工作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

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之相關規定。

(三) 甄選錄取名單,需經市府核准補助後,使正式進用。
六、服務日期:
104301日至1040630日止(以市府核定經費用完為止)

七、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站公告區(https://www.mdjh.tn.edu.tw/school/web/index.php) 

      下載列印。

八、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4.2.24(
二)12 : 00 。(不含例假日)
(二)本校輔導室特教組。
九、報名手續:
(一)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正本驗畢退還,並繳交影本一份)
      1.報名簡歷表乙份。
      2.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如 103.9月至 103.12 月期間曾於本校擔任特教鐘點助理員工作者,得免付以上資料)

十、甄選日期地點:
(一)甄選日期: 104.2.25(
三)上午 08 : 30 。
(二)甄選地點:本校。地址:台南市麻豆區南勢里 36 號,電話: 06-5728585
十一、甄選方式:資格審查,若人數超過兩位時進行口試遴選。
十二、甄審原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得優先進用。
十三、榜示日期及方式:甄選結果於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官網。
十四、遴用:

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錄取之候用人員仍應依權責陳報台南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

      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候用特教鐘點助理員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週前以書面通知本校,遺缺   

       由備取遞補。

十五、注意事項:

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三)如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者,將不予錄取。

十六、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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