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 104年 2月 12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40159816 號函諒達。
二、本評選分為國中組、國小組及幼兒園組,參加對象如下:
(一)本市 104年度校校教學卓越發展拔尖亮點組學校計 26 校均須參加。
(二)本市其餘國中小自由報名參加。
(三)本市公私立幼兒園所自由報名參加。
三、評選方式及辦理期程如下:
(一)書面資料審查:參加學校請於104年2月25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繳交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光碟(1份)至大成國小教務處。
(二)方案簡報發表:國小組訂於104年3月5日(星期四)、國中組及幼兒園組訂於104年3月6日(星期五),假本市大成國小辦理,發表順序及時間另案公告。發表時間:每校22分鐘,含口頭發表15分鐘、評審提問及團隊回答5分鐘、轉場2分鐘。
四、本評選獲選特優學校須代表本市參加104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
五、檢附「臺南市104年度教學卓越獎市級評選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