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30669#233 (06)-2130668 service@tn.edu.tw
帳號 密碼
:::
公告 學務處活動組 - 學務處 | 2024-02-22 | 點閱數: 206
  1. 請至學務處活動組處領取「自我檢核表」
  2. 03/25(一)前,填妥自我檢核表並附佐證資料繳回學務處活動組彙整。.


一、依據「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辦理。

二、活動申請(分兩階段)

(一)第一階段:對象為 112 年 5 月至 113 年 3 月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

(二)第二階段:對象為 113 年 4 月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

三、受理對象:本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國小學生,表揚類別區分為「藝文競賽類」、「語文競賽類」、「數理競賽類」及「其他」。

四、表揚標準

(一)參加各類國際賽並獲得前六名,且該組別應有三國以上參賽者。

(二)參加中央各部會所舉辦全國性之各項競賽,獲得前三名或特優(或最高等級),且該組別應有五縣市以上參賽者。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