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
學務處
|
2018-04-17
|
點閱數:
532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7年 3 月 31 日府新際字第 1070329098號函辦理。
二、徵集對象:本市公私立國、高(職)中學學生。
-
- 一)以臺南市為主題,任何與臺南市相關的景色、事物或意象。
- 二)作品要有生氣、有活力的,能提升環境及美感品質,能吸引經過的路人駐足觀賞。
- 三)內容請適合各年齡層或社會大眾。
- 四)內容請無關政治、商業廣告(特色市集可)或宣傳宗教(特色廟會活動不在此限)。
四、作品繳交期限及方式:
1.本次徵集原始作品須拍攝成電子檔,一律以電子檔寄送即可,統一以 jpg格式存檔寄送,解析度不得小於 300dpi ,容量不得大於 10MB 。
2.所有獲”特優”作品於發佈成績後,需提供原始作品以供核對,核對後即歸還。
- 二)收件期間:107年 4月 9日起至 107年 4 月 16 日中午 12 時止。
- 三)收件規定:
1.收件單位:樹人國小,聯絡人:洪千婷老師,聯絡電話: 06-6856445
2.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聯絡人 : 汪璇玉, 06-2991111#1112
3.請將作品電子檔( jpg檔)、報名表( word檔)及作品清冊 (excel 檔) 由學校於收件期間內 email 至:sjdd4tainan@gmail.com 收件單位,逾時不予受理。(同一校如有兩件(含)以上作品參加,請填列作品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