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選對象:
有意參與本校音樂性社團之國一學生。
二、報名方式:
日期:109年08月31日08:00~12:30
地點:學生親自至學務處活動組登錄報名
三、甄選時間:
109年08月31日第六節
四、甄選內容:
|
社團 |
應試地點 |
評審人員 |
備註 |
|
管樂團 |
表藝樓1F音樂教室 |
社團指導老師 |
甄選內容由指導老師決定並評選 |
|
直笛團 |
雲遊樓3F閱覽室 |
社團指導老師 |
甄選內容由指導老師決定並評選 |
|
合唱團 |
民德館B1音樂教室 |
社團指導老師 |
甄選內容由指導老師決定並評選 |
五、注意事項:
1.經甄選入團後,由學校輔導學習他項樂器,不得異議。
2.錄取後可向學校申請借用樂器,詳見樂器借用辦法。
3.為維護樂團發展及其他成員之權益與學習成效,新生入團後兩年內不得退團。
4.請注意各團團練時間與入團後團服之規定。
5.收費之社團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展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收費標準收費,每學期收費一次,寒暑訓另計。費用會依各團人數及課程安排有所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