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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研習 訪客 - 輔導室 | 2016-04-04 | 點閱數: 87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3 月 17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50374012G 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 105 年 4 月 14 日(四)、 105 年 4 月 15 日(五),每天 8:00-17:10 。
(二)地點:本校行政中心 209 會議室。
(三)對象:從事諮商輔導工作之人員,因名額有限,報名參與優先順序如下:
1 、南區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輔導老師及南區縣市教育局(處)轄屬學校諮商輔導業務相關人員。
2 、其他區域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輔導老師及南區縣市教育局(處)轄屬學校諮商輔導業務相關人員或其他直接提供諮商輔導服務之工作人員。
(四)報名方式:請於 105 年 4 月 11 日(一)前至http://goo.gl/forms/LeVr8HSyr1進行報名(報名後若 2 天內未收到承辦人員回復,請來電確認報名狀況)。
(五)本研習之「諮商心理師繼續再教育認證」及「社工師繼續再教育認證」業請教育部南區大專校院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向各該主管機關申請中,屆全程參與者發予研習證書。
(六)報名後,若因故無法參與,請務必於活動年 2 天來電取消報名,以俾進行相關行政工作。
三、活動聯絡人:學生輔導中心鍾維庭心理師(06-2727175 轉 232 、 06-205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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