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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研習 訪客 - 輔導室 | 2017-09-20 | 點閱數: 60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時間及場次如下:

()1014(星期六)臺南市106年特教學生親子暨手足成長營~手作鳳梨酥」。

()1022(星期日)「臺南市106年特教學生親子暨手足成長營~假日樂活(扯鈴vs律動)」。

 

()1105(星期日)「臺南市106年特教學生親子暨手足成長營~袖珍精靈屋黏土創。

 

三、辦理地點:新市國小–大會議室。

 

四、參加人員:依各計畫內容所示。

 

五、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人員公()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研習時數;本案辦理期程因逢假日,得於六個月內擇無課時核實補休,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1/5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六、檢附研習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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