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文康活動由同仁以每組至少8人分組辦理,每人補助新臺幣800元為上限,補助及核銷以1次為限。
活動前:
由各組推召集人1人,於活動日 1 週前填寫申請表(如附件1)及參加人員名冊(如附件2),經完成核准程序後,始得辦理。
活動後:
請於活動日結束後 1 週內依程序檢據辦理核銷,請檢附單據、簽到暨印領清冊(如附件3)、活動成果表(如附件4)、核准之申請表(含參加人員名冊)至人事室辦理。
為利年度經費核銷作業,請於110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請款核銷事宜。
發票收據上本校統一編號為69110523或抬頭:臺南市立民德國民中學。
【提醒】
※不宜僅餐敘,需搭配其他活動,自行開車者不得報支油費、不得購買餐券或禮劵發予參加人員。
※文康活動須租借車輛時,應簽訂安全契約,並辦理參加人員平安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