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三類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初階、進階」研習計畫
四、 培訓對象
(一)初階專業回饋人才:本市三年內初任教師,本市中小學及幼兒園之教師(含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
(二)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1.具 3 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 3 年以上之教學經驗者。
2.本市國教輔導團員、薪傳教師。
3.具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證明。
五、課程架構與研習時數
|
類別 |
初階專業回饋人才 |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
|
研習時數與課程架構 |
1-1教師專業發展實施內涵( 3 小時) 1-2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 3 小時)
二、選修課程 3 小時 1-3初階回流實務與認證作業研討 |
第一階段 必修研習課程 12 小時 2-1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 I ( 6 小時) 2-2公開授課理論與實務 ( 3 小時) 2-3教師專業成長與學習社群( 3 小時) 第二階段 進階回流研習課程 6 小時 2-4專業回饋實務與認證作業研討 |
六、研習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依教育局公文或公告,於臺南市中小學教師學習護照研習系統報名。
(一)初階研習:每場次為 1 天研習。
歡迎有興趣老師至教務處副教學組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