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收退費辦法
一、本園幼兒就學收退費依據本市114年5月29日修正公告之「臺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規定辦理。
教保服務起迄日:
(一)第1學期:自115年8月31日至116年1月20日止。
二、就學補助說明:
(一)本國籍幼兒(具身分證字號):就學即免繳學費。
第1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1,000元」,即雜費及代辦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點心費)與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差額。
第2胎以上、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及身心障礙幼兒:「免繳費用」,即雜費及代辦費之費用,由行政院支付全額。
(二)非本國籍幼兒(具居留證):不論胎次皆以「第1胎子女」身分計算費用。
(三)收費項目表:【詳見附件】
三、實際收費:
待開學後會發回繳費三聯單,該單將會依照就學補助規定辦理,屆時確認金額無誤再行繳費即可。
【完整的收退費辦法請參考附件,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