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該署 113 年 10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117894 號函辦 理。
二、為使各校師生重視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教育部特訂定自 112 年起,每年的 4 月 20 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以期透過課 程與活動等教育連結,建立教職工生性別意識,深化性別 平等教育在校園之實踐。
三、教育部辦理 114 年性別平等教育日策展活動,說明如下: (一)展覽時程: 114 年 4 月 20 日(星期日)至 114 年 5 月 11 日(星期 日)。 (二)展覽地點: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7 樓(地址:臺北市士林 區士商路 189 號)。 (三)展覽主題簡介:以「性別與家庭」為核心,延伸「性別 與科技、性別與運動及性別與藝術」等三個子議題。結合性別議題與光影沉浸式體驗,透過科技與互動設計, 帶領觀展者深入探索性別的多樣性與豐富性,提升性別 平等的認知與意識。 (四)本次展覽內容具教育意義,請貴校可提前規劃結合校外 教學或教師研習進修等活動,鼓勵教師、學生及家長參 與,並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研習時數 2 小時。
四、各校可自行配合本局 113 學年度行事曆或透過召開性別平等 教育委員會擬定學年性別平等教育計畫時妥適規劃,舉辦 系列宣導活動以響應性別平等教育日,規劃議題及內容可 廣納多元性別族群議題。
五、副本抄送本局督學辦公室,請督學列入各校視導事項。
六、檢附原函文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