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96%以上採電子收發文(除重要附件或仍未有公文系統之單位外);
重要訊息及活動資訊以電子公告、手機簡訊及電子郵件公佈及傳達達90%以上(除需回條或報名外);
單頁作廢影印紙再利用達100%(影印、傳真或切割為便條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