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強化學生自行車騎乘安全教育,請確實落實相關安全措施。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救通報處理中心 115 年 3 月 8 日事件序號 3510286 號辦理。
二、自行車為學生通學及休閒之重要交通工具,為維護學生騎乘安全,請全校師生共同重視自行車安全教育。學生於上路前應完成基本騎乘訓練,並全程配戴自行車專用安全帽,以降低交通事故風險。
三、請各班導師及任課教師利用集會、課程教學、班會或相關活動時機,加強宣導交通安全觀念,並可結合交通安全教育相關資源(如交通安全教育資訊網等),融入教學內容,以提升學生安全知能。
四、請加強提醒學生騎乘自行車時應專心注意路況,避免分心或恍神;如身體不適,應避免勉強騎乘上路。
五、行經無號誌路口時,務必遵守讓車規定,包括支道車應禮讓幹道車、少線道應禮讓多線道、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及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先行等,以確保行車安全。
六、請全體師生共同配合落實,以營造安全之校園與通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