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楠西區楠西國民小學 10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類別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控管 |
導師缺 |
2 |
2 |
105/08/29-106/07/0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
,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
酌減或取消。
一、時間:
第 1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5年 7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6 時至 105年 8月 05 日(星期五)下午 16 時 |
第 2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5年 8月 09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 105年 8月 09 日 (星期二) 下午 16 時 |
第 3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5年 8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105年 8月 11 日 (星期四) 下午 16 時 |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nsp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 (http://www.tn.edu.tw/index.htm) 。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
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 https://www.nsps.tn.edu.tw/)公告。
第 1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5年 7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 16 時至 105年 8月 05 日(星期五)下午 16 時 (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5年 8月 09 日(星期二)上午 08 時至 105年 8月 10 日 (星期三) 上午 08 時 (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5年 8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08 時至 105年 8月 12 日 (星期五) 上午 08 時 (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 06-575106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2張,請分別
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
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七)報考臺南市 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成績單。
四、方式:採親自或委託報名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
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五) 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準則第 7、 8 條情事者。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 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
第 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 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一、日期:
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5年 08月 0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5年 08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5年 08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應試人員請於上午 8時 30 分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入試場。
第一次招考:
一、筆試(50%):
(一)採計臺南市 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教育科目筆試成績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及第三次招考:
一、試教(50%):
(一)範圍:高年級國語或數學領域,版本不限,自備教案、試教教具及器
材請自備。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9 分短鈴, 10 分長鈴)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為主。
時間:每人 10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5年 8月 08 日(星期一) 16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5年 8月 10 日(星期三) 16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5年 8月 12 日(星期五) 16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5年 8月 09 日(星期二)上午12時00分前 |
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5年 8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12時00分前 |
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5年 8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12時00分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限本人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複查成績;【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其他考生之成績】。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第 1次
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5年 8 月 10 日上午 10 時、經第 2 次招考錄取人
員時間於 105年 8 月 12 日上午 10 時、經第 3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5年 8月 16 日上午 10 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
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 105年 8 月 18 日止。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
站(https://www.nsp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
,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不
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
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 條暨「臺
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 06-5751062 (教務處)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5751062 (教務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 06-5751062 (教務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臺南市楠西區楠西國民小學105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考 科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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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相片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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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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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女 |
□已婚 □未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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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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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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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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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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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含科系) |
學校名稱 |
科系組別 |
修業起迄日期 |
畢業證書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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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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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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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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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 |
□役畢,退伍日期 年 月 日 □未役 □無兵役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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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 (實習) 證書 |
種類及科別 |
登記機關 |
登記日期 |
證書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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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經歷
教學 經歷( )年 |
曾服務之機關 |
職稱 |
起迄年月日 |
機關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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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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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10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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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 結 書
本人 參加臺南市楠西區楠西國小105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如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同意被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絕無異議。
此致
臺南市楠西區楠西國小教師甄選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月 日
臺南市楠西區楠西國小 105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
委託書
立委託書人 因另有要事待辦,確實無法親自辦理臺南市楠西區楠西國小 105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報名,現全委託 代為辦理報名手續,並保證絕無異議。
此致
臺南市楠西區楠西國小教師甄選委員會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電 話:
受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電 話:
附註:請受委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驗明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