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104 年 9 月 25 日止,申請者均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可至該會網站(網址: http://tsca.weebly.com )下載使用
3.申請條件:
(一)符合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認定之中、低收入戶家庭。
(二)凡設籍台南市一年以上,經台南市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等在學學生。
(三)國小成績平均 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詳細內容請詳附件
臺南市楠西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