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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第1405期會員快訊】[新聞稿]​嚴重抗議台閩介聘委員會漠視立法院決議 罔顧人倫慘狀

發報日期:106年5月2日星期二 理事長:張旭政老師  發報單位:文宣部
 
 
全教總張旭政理事長遞交陳情書與連署名單,教育部國教署邱乾國署長接受陳情。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7年4月28日
嚴重抗議台閩介聘委員會漠視立法院決議  罔顧人倫慘狀
    每年五月的台閩介聘是許多老師返鄉服務、維繫家庭生活的唯一途徑,許多老師為了一圓返鄉服務的希望,早早尋覓可以互調的老師,就是為了能夠順利介聘到離家近的學校。往年的臺閩介聘作業要點在一般條件之外,都有「但書」的規定,亦即「於同一學校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許多有維繫家庭生活需求的教師,就是依據但書規定申請介聘。
    然而,今年在沒有預警的狀況下,「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突然刪除「但書」的規定,造成許多已經安排好介聘調動的教師無法申請介聘。有教師在網路上發動連署,短時間內即獲得四千多位民眾的連署。這些介聘機會受阻的教師,也向全教總求助,經全教總請求教育部國教署處理,並向立法委員張廖萬堅陳情。據了解,國教署於4月19日發函介聘委員會,要求考量教師的需求,重開會議變更辦法;而張廖萬堅委員也在4月21日召開協調會,做成結論如下:1.考量特殊需求,臺閩介聘仍應保留但書之機制。2. 減少制度改變衝擊,106年臺閩介聘應沿用105年但書規定之內容與條件。3. 考量高國中小衡平性,育嬰與兵役留職停薪應納入六學期採計期間,不予扣除。張廖萬堅委員並於4月24日提到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做成決議。(附件)
    未料,4月27日重新召開的台閩介聘委員會,在多數縣市以「縣市內介聘辦法已經公告,變更規定恐生困擾」的理由,無視國教署的函文與立法院的決議,拒絕回復但書的規定,讓期待能介聘返鄉的老師希望落空。全教總認為:
    1.介聘作業要點如果要修改,至少應於一年前公告,方能讓需要介聘的教師有所依循。而本次修改突然刪除「但書」,讓已經做好安排的教師措手不及,介聘委員會實有疏失。
    2.縣市內的介聘規定與台閩介聘規定本來就有不同,變更台閩介聘規定,與縣市內的介聘作業有何干係?這顯然是各縣市教育局處不想麻煩而推託的卸責之詞。
    3.介聘委員會無視國教署的指導公函,也罔顧立法院的決議,毫不把教師的人倫需求放在心裡,簡直是可惡至極。須知,陳情的老師有的是為了癌末的丈夫,避免遺憾;有的是為了照顧孩子,避免夫離子散;有的是為了照顧重病的老母親,善盡孝道。每個都有人倫的亟需。
    4.介聘調動一個蘿蔔一個坑,不影響學生學習。反倒是讓教師遠地來回奔波,無法安心教學,這才是影響學生受教權的原因。
    因此,全教總強烈抗議台閩介聘委員會只為了怕麻煩,而罔顧教師的人倫需求,漠視立法院的決議。同時,全教總要求教育部應立即依據立法院的決議,發文台閩介聘委員會立刻重新召開,明確指示依立法院決議辦理。同時,應將介聘期限延後,以利教師申請。倘若台閩介聘委員會仍然抗拒回復「但書」,教育部應廢除這種無血無淚,漠視上級機關指示、最高民意殿堂決議的委員會,自訂辦法,以指定方式辦理台閩教師介聘,以免罔顧教師權益、怯於任事、推諉卸責的情事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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