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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第1642期】【全教總快訊】年改訴​願(訟)─ 你應該知道的事

第1642期        發報日期:107年6月15日星期五  理事長:張旭政老師  發報單位: 法務中心

 【全教總快訊】年改訴願(訟)- 你應該知道的事

由於退休金新制將於107年7月1日開始施行,近日有會員反映已陸續收到「退休金所得重新審定通知書」,相關程序與作法再次說明如下:

一、救濟是你的權利,勿讓你的「不安」成為販賣「恐慌」銷售員的提款機

(一) 退休教師所收受的「退休金所得重新審定通知書」形式上為行政處分,而原處分機關為各縣(市)政府,如要進行救濟,需於收到通知書次日起30日內將訴願書送至各縣(市)政府。

(二) 程序上須經過「訴願」→「行政訴訟」→「釋憲」。由於政府重新審定退休金是依據現時有效的法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所作成,而法院必須「依法裁判」,因此各界普遍認為,此次不論進行「訴願」或「行政訴訟」,勝訴可能性極低,因此,「釋憲」的程序與理由至關重要。

(三) 救濟的結果端視所提出的內容是否合理或違憲的疑慮。市面上稱須「繳交會費加入集體訴訟」、「多數人一起提出救濟」才有勝訴機會,其實不然。

二、全教總支持適切的改革,對未被採納的主張將慎選標的提出救濟

(一) 本會已進行分析各條件與類型的退休案件,對年改期間所未被採納的主張將慎選標的(退休金給付數額不符「比例原則」、年資補償金不符「平等原則」),積極協助該退休教師提起救濟(所有費用由全教總全額支應)。

(二) 並由本會法務中心及地方教師工會全力支援,務求在「釋憲」階段獲得大法官「違憲」的宣告,並藉此推動法律重新修正,以維護教師應有的權益。

三、如果你是本會當年度的會員,對相關事項仍有疑義,本會與縣(市)教師工會也會竭力提供必要之協助。

 

■ 一分鐘看懂「退休金所得重新審定通知書」https://reurl.cc/xDDgN

■ 救濟管道與說明 https://reurl.cc/Vaa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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