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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新營區新東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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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32-2954 (06)635-0246 730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東路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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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東榮譽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2-04-07 | 點閱數: 700
新東國中參加 111 南瀛盃全國跆拳道武藝錦標賽成績表   日期: 111.4.2-3 地點:新營體育館 對練個人成績:         一般國中色帶男子組~                葉蒝莆-78 公斤以上-第一名         一般國中色帶女子組~  ... 觀看完整文章
新東榮譽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2-04-07 | 點閱數: 397
       本校羽球隊參加臺南市 111 年中小學羽球對抗賽成績榮獲男團第六名!!      獲獎同學~     313 郭朋洋   313 沈育成   312 林廷翰   307 蔡承諭   307 蘇士宏     感謝羽球教練蔣朝祥辛勤指導  許誌翁老師協助帶隊!!
公告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2-03-30 | 點閱數: 577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 111 年 3 月 28 日中總(111)術字第 1110000055 號函辦理。 二、賽事資訊說明如下: (一)賽事日期: 111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至 111 年 7 月 17 日(星期日)。 (二)賽事地點:宜蘭縣立體育館。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6 月 6 日 24 時前。 (四)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http://kwfroc.ickf-kuoshu.org/ ),學校單位登入報名系統以非會員學校單位進入。 (五)領隊會議: 111 年 6 月 12 日(星期日)上午 10 時於臺南市世平路 69 號 2 樓會議室舉行 三、旨揭賽事競賽規程請至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網站( http://kwf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2-03-28 | 點閱數: 379
說明: 一、相關影片檔案及宣導素材下載網址: https://tinyurl.com/y8nscc3x 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關心您
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2-03-24 | 點閱數: 388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 111 年 3 月 10 日院臺性平字第 1110166762 號函辦理。 二、為關注性別與多重不利處境下的交織性議題,行政院於本( 111 )年度舉辦徵件活動,廣邀社會大眾提筆紀錄或創作性別平等故事,後續並將運用得獎作品進行系列推廣活動。 三、隨文檢附原函影本、活動簡章與海報 1 份。  
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2-03-24 | 點閱數: 40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3 月 8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12801427A 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訊息如下: (一)依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競賽以學生的角度傳達「新世代反毒」主題,新型態毒品層出不窮,為宣達正確資訊,防範毒品危害於未然,透過學生的用心與巧思,團結同儕的力量一起向毒品說不,既具教育的意義,更能達到讓學生自動自發,互相協助提醒的效果。 (三)為增加競賽多元性,本屆競賽區分 2 組,說明如下: 1、「防制毒品」:以「新世代反毒策略」及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內涵為主,例如防制新興毒品懶人包(毒品偽裝辨識、覺察求助訊息及我的未來我作主)。 2、「防制毒品...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組長 - 學務處 | 2022-03-16 | 點閱數: 456
說明: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111 年 3 月 8 日嘉市文演字第 1110400091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為夏至藝術節系列活動之一,提供舞台予學生參與藝文展演活動,發掘在地新秀。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或持有效居留證者,凡年滿 12 歲、未滿 21 歲,且戶籍或現就讀學校設於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之青少年。 (二)本活動限以組隊方式報名參加,每一報名隊伍需 3 至 15 人,並提供 1 位團隊聯絡人,且團員需全體均符合前述資格。 (三)同一人以報名一團隊為限,不可跨團隊同時報名,如重複時整團成員汰除。 四、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1 年 4 月 15 日止。 (二)報名... 觀看完整文章
疫情相關 活動組長 - 學務處 | 2022-03-16 | 點閱數: 327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1 年 3 月 14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10043450 號函辦理。 二、遵循之防疫措施: (一)對象:本市各級機關、學校。 (二)執行期間:自 111 年 3 月 14 日至 3 月 26 日止。 (三)防疫事項:有關本市各級機關學校辦理之各項活動於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需佩戴口罩。 三、除前項遵循之防疫措施外,應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實施相關防疫作為。 四、對本市近日疫情升溫,採取較嚴措施,請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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