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案業於本局110年3月15日公告系統174386號公告諒達。 二、旨揭活動徵件計畫,繳件期限為110年5月30日,請有意推薦所屬人員之學校把握時間。 三、請依實施計畫彙整相關表件後,逕寄本局課程發展科本土指導員黃安廷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