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75054號函副本辦理。 二、因應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 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延長至110年7月12日(星期一)止;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請所有學生停止前往,留在家中學習。 三、暑假期間疫情警戒持續第三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仍維持提供弱勢學生用餐協助。 另針對少數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學生者,得延長校內代理教師聘期至7月12日,並請代理教師針對有到校需求之學生提供基本照顧。 四、代理教師因延長聘期至7月12日所衍生之經費,另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