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632-2954 (06)635-0246 730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東路30號
:::

文章列表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12-14 | 點閱數: 206
考選部訊息: 111 年關務人員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及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考試,自 110 年 12 月 28 日至 111 年 1 月 6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相關資訊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12-14 | 點閱數: 248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10 年 12 月 7 日中選人字第 110375034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12-14 | 點閱數: 187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12 月 7 日府政預字第 1101410348 號函辦理。 二、為使本府同仁執行職務,秉持廉潔自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提升政府清廉形象,本府政風處特製作「臺南廉政 Youtube Show-Part2」之《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區長的金蘋果篇》宣導影片。 三、前開影片業已上傳本府政風處 Youtube 網站(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qycbcZcc90 ),請同仁自行連結觀看。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11-25 | 點閱數: 344
說明: 一、為協助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有適當貸款管道,以解決購置房屋資金之需求,原行政院人事局(嗣後改制為本總處)自 95 年起規劃辦理本貸款,並以三年為一 期,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本期合約將於 110 年 12 月 31 日屆滿,經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臺灣銀行 及中國信託獲選為公教員工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 3 年。相關規定請參閱本貸款說明資料,辦理方式請逕洽臺灣銀行及中國信託各行辦理。 二、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貸款係徵選最優惠貸款條件之金融機構,轉介予公教 員工,貸款資金由承作金融機構自行籌措,利息則由借 款人全額...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11-25 | 點閱數: 187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0 年 11 月 12 日 人發專字第 110020100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簽訂語言進修課程優 惠方案一覽表」各 1 份。
活動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11-16 | 點閱數: 293
說明:依據內政部 110 年 11 月 2 日台內戶字第 11002447032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11-15 | 點閱數: 443
依據臺南市政府 110 年 11 月 4 日府人給字第 1101345062 號函辦理。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及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分別調整為 7.83%及 10.16%,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11 月 3 日總處給字第 110000293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 1 份。 -------------------------------- 說明: 一、依公保法第 48 條規定,公保年金規定目前僅適用於「私立學校被保險人」及「離退給與法令未定有月退休(職...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11-05 | 點閱數: 367
自 111 年 2 月 1 日起,符合下列資格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依退撫條例第 1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申請自願退休時,退休年齡得予調降: (一)認定標準:具備特殊教育學校(班)身心障礙組教師證書之專任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者),於特殊教育學校或一般學校特殊教育班(包括各類別特殊教育班)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至其申請退休生效日已連續滿 3 年。惟兼任行政職務者,每週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授課節數應達 8 節以上。 (二)自願退休條件:任職滿 5 年,年滿 56 歲。 前開所稱「至申請退休生效日已連續滿 3 年」,係指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擔任特殊教育教師自退休生效日前一日起往前推算三年,均連續符合相關...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10-13 | 點閱數: 320
說明: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請各級主管應督導同仁確實遵守公務員服務法、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差勤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禁止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販賣及團購等與工作無涉之行為,如有違反規定者,依情節予以嚴懲。
:::

會員登入

新東資優資源班簡介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

捐款明細專區

校園友善網站

:::

特教天地

站內搜尋

校園安全專區

行動 QR Code

https%3A%2F%2Fschoolweb.tn.edu.tw%2F%7Esdjh_ww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g2p%3D8%26ncsn%3D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