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火災危害
您認為在火災當中,最恐怖的是什麼?
一、火
火焰可透過直接接觸造成人體皮膚燒傷。也會間接產生輻射熱對人體造成傷害。
若皮膚維持在溫度約 66℃(150℉)以上或受到輻射熱 3W/cm2 以上,僅須 1 秒即可造成燒傷,故火焰溫度及其輻射熱可能導致立即或事後致命。
二、缺氧
燃燒會消耗空氣中的氧氣。在正常環境中,氧氣約占大氣中的 21%。而一般人存活的氧氣濃度低限為 10%。
在火災現場,因持續燃燒作用,氧氣濃度迅速減少。隨著氧氣濃度越低,對人體造成影響輕則肢體無力,甚至出現頭痛呼吸急促現象。重則使人反應力遲鈍無法判斷、產生紫斑,最後意識不清甚至致死。
三、濃煙
濃煙是火場的【頭號殺手】,濃煙中含有一氧化碳和有毒氣體的濃煙,會造成人體昏倒、失去知覺或缺氧而死亡。
濃煙有以下特性:高溫、有毒、遮蔽、移動快速、具可燃性、含一氧化碳。
四、高溫
火場中的溫度可達 600 度以上,使人燒傷,變成一個無法生存的環境。
五、黑暗
黑暗使人恐慌,也是在火場中讓人心生畏懼的原因之一,黑暗會使人失去理智。
火災發生時,第一件事就是大聲示警:
請大叫失火,聽起來很簡單,但很多人沒做到。
造成火場罹難的原因有二,第一是太晚發現火災發生,第二是應變行動錯誤。大聲喊叫「失火了」目的是為了通知建物內其他空間的所有人,讓正在做其他事情、熟睡或完全不知道火災發生的人「提早」發現火災,以多爭取應變時間。接著才依現場情況評估執行滅火、通報 119 及避難逃生,如果太晚才發現火災發生,可能連任何應變行動的時間都來不及就命喪火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