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因應港版國安法實施後,該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含轉機)可能遭遇之風險大幅增加,特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各級地方政府得參照辦理。本注意事項重點摘要如下:
(一)行前:
(二)在港澳期間:
二、疫情期間應避免非必要之出國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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