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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附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如附件),如遇有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一案一表填報,電子檔回傳 braconun77@mail.tainan.gov.tw 教育局政風室備查,以保護自身權益。
二、遇有相關廉政倫理事件應落實辦理登錄程序,請於事實發生起三日內填報該表格檢送教育局政風室,如有不明或相關疑義請洽詢政風室承辦人(06-2991111 分機 8896 ,網路電話 99091)。
三、各校遇有須退還受贈財物情事時,請注意於退還時應留有相關退還簽收領據或掛號郵件等證明,以保障當事人之權益;另如客觀上已逾正常社交禮俗或公務禮儀,或與職務... 觀看完整文章
一、查「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第 13 條,其給假比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合先敘明。
二、復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第 4 款)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分娩後,給娩假四十二日;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四十二日;懷孕十二週以上未滿二十週流產者,給流產假二十一日;懷孕未滿十二週流產者,給流產假十四日。娩假或流產假應一次請畢。...」同辦法第 5 條規定:「公假、例假日、曠職、年資採計及請假方式,準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辦理。」
三、次查銓敘部 78 年 10 月 4 日( 78 )臺華法一...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研習講座內容臚列如下:
(一)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並以各級學校教師、職員且非人事人員者優先招收,採自由報名方式,共計 80 人。
(二)研習時間: 105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5 時,並於下午 1 時 30 分起開始報到,參加人員請於研習開始前 10 分鐘完成報到手續。
(三)研習地點:本市立佳里國民中學蕭大樓 4 樓會議室(臺南市佳里區安南路 523 號)。
(四)研習講師:奇美醫院柳營分院中醫部李啟光醫師。
(五)研習大綱:
1、中醫養生保健之道。
2、人體穴位介紹及按摩實作。
(六)線上報名時間:請於本年 9 月 14...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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