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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指標、學前特殊教育服務品質方案績效指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本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培育與管理實施要點及 113 年度中央補助款考核項目規定,教育相關人員每年應參與特教專業知能研習時數如下:
(一)學校行政人員─含校長、園長、主任(含園主任)、組長、幹事、護理師─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二)普通班教師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三)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四)特殊教育教師每年至少達 18 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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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活動辦理相關事項簡述如下(詳見附件):
(一)活動主題:適應體育研習暨體驗營活動。
(二)活動地點: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淡水校本部(新北市淡水 區濱海路三段 150 號)。
(三)活動日期: 114 年 5 月 2 日(星期五) 9 時至 18 時。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 17 時截 止。
(五)參加對象:大專校院資源教室特教輔導人員、各教育階 段特殊教育教師、體育教師、特殊教育或體育相關科系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各級學校相關行政人員及對適應 體育有興趣教職員生(請核予公(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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