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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 110 年 3 月 17 日 110 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推 動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依「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 定」第 4 點第 1 款規定:「學生編班方式如下:國中一年級以 學力測驗國文、數學二科平均分數高低順序,進行電腦亂 數 S 型編班,同分數時以學生身分證字號順序為排序標準; 未參加考試學生以零分計。」。
三、為使全市入學測驗有統一標準,並進行行政減量, 111 學年 度公私立國中新生常態編班作業方式,依說明一會議決 議,說明如下: (一)由本局統一以國小六年級學力檢測國語文和數學之成績 作為國一新生常態編班之依據。 (二)外縣市學生或因個別...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三級警戒延長至 110 年 6 月 28 日,且教育部宣布因疫情停課至 7 月 2 日,經調查各校新生常態編班入學測驗,仍有大多數國中尚未舉辦。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爰請各國中取消辦理前揭入學測驗。
二、承上,因疫情致多所國中無法舉辦新生常態編班入學測驗,爰 110 學年度公私立國中新生常態編班作業方式,由本局統一以小學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文與數學二科成績之平均分數為依據,進行常態編班。至外縣市學生或因個別因素無法取得小學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文與數學二科成績之學生,其成績依「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第 4 點第 1 款規定以零分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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