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9 年 6 月 11 日府人考字第 109070039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貴機關(校)本年度訓練活動多受旨揭疫情影響暫緩辦理;考量目前國內疫情趨穩,相關專業訓練、組織學習、標竿學習、共識營、策(激)勵營及環境教育等訓練活動,應即恢復並加速辦理。
三、另為共同促進消費、達成振興經濟等目的,前開教育訓練可採移地多元方式並結合文康活動,運用公私立機關(構)資源辦理;上開「教育訓練結合文康活動」之性質仍屬訓練,倘因特殊需要,須於例假日辦理時,應配套做好內部差勤管理措施,實際執行職務者始得給予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