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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訪客 - 學務處公告 | 2016-09-01 | 點閱數: 391
說明: 一、 2008-2016 年,公共電視與台灣大哥大基金會,秉持著「培養未來多媒體人才」的出發點,運用智慧型手機的靈活度與即時性,共同推動「青少年行動微電影創作計畫」,規劃一系列影像產製課程,於北中南東各地陸續辦理手機創作營隊。至 2015 年止,全台參與學校累計超過 492 所,共有 1,232 位學生參與,完成 158 部精彩的微電影創作。 二、 2016 年創作營以「遇見?年後的自己」為拍片主題,歡迎 13~18 歲的青少年朋友組隊或個人報名參加(團隊以 3 名為限),提出 200 字的拍片構想。兩天的營隊活動將於第一天進行編劇、攝影、剪輯等課程與實作,第二天分 5 組團隊,由專業導演親自帶領青年學子,運用手機和...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余雅琪 - 學務處公告 | 2016-08-30 | 點閱數: 317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05 年 8 月 23 日南市衛心字第 1050136232 號函辦理。 二、衛生局謹訂於 105 年 9 月 10 日(星期六)下午 3 時 30 分至 6 時於南區體育之心廣場,舉辦心理健康月宣導活動,請各校公告周知,鼓勵親師生踴躍參加。  
公告 訪客 - 學務處公告 | 2016-08-30 | 點閱數: 430
105 學年度級導師票選結果如下: 一年級 :蘇○如老師 二年級:張○玲老師 三年級:郭○松老師   感謝以上老師擔當重任!  
公告 余雅琪 - 學務處公告 | 2016-08-29 | 點閱數: 339
說明:本簡章亦公布於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網址 http://www.tn.edu.tw/)及旨揭甄選網站(網址: goo.gl/lpbs5u),請自行下載使用。  
活動 余雅琪 - 學務處公告 | 2016-08-29 | 點閱數: 448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局 105 年度「輔導學校推動能源教育計畫」暨本局 105 年 6 月 2 日資訊中心公告系統編號第 89182 號公告諒達。 二、競賽主題:分為「能源創意玩具競賽活動組」及「能源創意教具展示活動組」。 三、參賽對象: (一)能源創意玩具競賽活動組 1 、本市各國高中學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2 、分「高中組」及「國中組」兩組。 3 、每件作品以 5 位參賽學生為限及 2 位指導老師,且每隊限參加 1 件,超出部分不予評審。 (二)能源創意教具展示活動組 1 、本市各級學校教師均可報名參加。 2 、每件作品以 2 位老師參賽為限,每隊限參加 1 件,超出部分不予評審。 ...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訪客 - 學務處公告 | 2016-08-23 | 點閱數: 39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8 月 18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50109950 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紫錐花運動健康反毒意象,辦理全國反毒舞蹈大賽,並由法務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淨化社會文教基金會及教育部共同主辦。 三、活動摘要說明如下: (一)比賽時間、地點: 1、北區初賽: 105 年 12 月 10 日(週六)於銘傳大學辦理。 2、中區初賽: 105 年 11 月 19 日(週六)於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辦理。 3、南部初賽: 105 年 11 月 5 日(週六)於正修科大辦理。 4、全國總決賽: 106 年 3 月 25 日(週六)於新北市政府市民廣場辦理。 (二)參加對象及辦法: 1、參加對象...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訪客 - 學務處公告 | 2016-08-23 | 點閱數: 394
2016「台南過生活 台南呷頭路」Part3 就業博覽會,將在 9 月 4 日(日)上午 10 時於仁德區台糖嘉年華購物中心辦理,當日超過 80 家廠商,提供逾 6700 個工作機會;活動當天有多樣「投履歷就送好康」活動,如關廟麵及幸福御守等;此外現場還提供多樣貼心服務:如「異國美食料理」、「履歷健檢」、「面試模擬」、「按摩舒壓」、「青創成果展示」及「美甲妝髮水噹噹」等加值服務;當日還提供知名美妝品抽獎活動,希望大家踴躍參加!詳洽: 06-6330820 。  
宣導 訪客 - 學務處公告 | 2016-08-23 | 點閱數: 427
主旨:函轉交通部函為民眾瘋玩「精靈寶可夢」遊戲恐引發交通安全問題案,請依說明事項廣為防制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 105 年 8 月 11 日交安字第 1055010880 號函暨本市道安督導會報 105 年 8 月 16 日南市交安字第 1050844388 號函辦理。 二、邇來民眾瘋玩「精靈寶可夢」遊戲恐引發交通安全問題,請加強宣導行人及於開(騎)車時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防制宣導教育。 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1 條規定,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