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111 年度孝道故事徵文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孝道「心」文化實施計畫。 二、 111 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實施計 畫。 貳、目的 鼓勵參賽者藉由自身經驗撰寫與孝道相關之文章、故事, 透由抒發對孝親尊長、關懷行善、愛的實踐及生活教育之感想 與觀念,進而培養其健全人格,建立正確價值觀,增進孝道教 育生活實踐與反思能力,落實孝道教育向下紮根的基礎,達到 全人教育之目的。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 二、承辦單位: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 屬高級中學)。 肆、參加對象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伍、甄選規則 一、 活動對象 共分為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前三 年)學生組,每人以參加 1 件為限,同一作品不受理跨組參賽。 二、 徵文主題 選擇與孝道相關之主題,撰寫與孝道相關之故事,題目自訂。 三、 活動日期: (一)收件截止日: 111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逾 期不予受理)。 (二)獲獎公告:經評選後擇日公布於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三)頒獎日期:將視疫情趨於和緩,可辦理實體頒獎典禮無虞 2 時,擇期另行公告辦理。 四、 報名與收件方式: (一)個人報名:請於 111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一)前完成以下報名手 續,先至下方連結下載電子檔附件,完成作品後至線上報名 表單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作品。 (二)團體報名:請於 111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一)完成以下報名手續, 請先至下方連結下載團體報名表單,請負責人統一填寫報名 資料,並將全部作品檔案請統一壓縮在一個資料夾後上傳至 線上報名表單。 (三) 填寫完報名表單並上傳電子作品後,請於 111 年 10 月 17 日 (星期一)(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檢附資料寄至 802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 89 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 級中學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收」,封袋上請列印信封封面並 黏貼,以利清楚標示。 1 、檢附資料: (1)封面(需黏貼於信封上)【附件一】 (2)授權同意書一份【附件二】 (3)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附件三】 (4)作品格式表【附件四】 2 、作品檔案請依下列格式命名: 作品:作品-組別-校名-作者 例:作品-國中組-凱旋國中-王大明 3 、線上報名連結及附件連結: 線上報名表單 附件下載 https://forms.gle/tW61dnhf2inPr6YZ8 https://reurl.cc/n1A4xv (四) 以上紙本附件及電子檔均需繳齊,未繳齊者,視為資料繳交 不全,不予評選。倘有未盡事宜,敬請聯繫國立高雄師範大 學附屬高級中學。聯絡電話: 07-7613875 分機 524 ,許助理。 E-mail : 499@tea.nknush.kh.edu.tw 。 3 陸、甄選稿件規格及評選標準 一、稿件格式規定: (一)作品一律採電子檔方式繕打(不受理手寫稿件、掃描或拍照檔 案投稿),並依附表格式寫作,格式規定如下:以 A4 格式直 式橫書規格,邊界(上下 2.54cm ,左右 3.17cm ),內頁文字 以 12 號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字,行距採 1.5 倍間距。 (二)因應獲獎作品須編輯成作品成果冊,電子檔案格式請提供可 編輯之 WORD 或 ODF 檔。 (三)各組投稿字數規範如下: 國小學生組:投稿字數以 800 字為上限。 國中學生組:投稿字數以 1200 字為上限。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投稿字數以 2000 字為上限。 二、評選標準: (一)主題適切性 30%。 (二)內容表現 30%。 (三)文字技巧 20%。 (四)文意流暢 20%。 三、得獎名單公布:邀請專家學者評選,根據評選結果擇優選出特優、 優等、佳作及入選等作品,獲選作品將公告於國教署孝道教育資 源中心網站。 柒、獎項 一、 分為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共三組, 每一組別選出特優 1 名、優等 3 名、佳作 5 名,並依投稿狀況增 列入選名額,獎項及內容如下: 組別 獎項 特優 優等 佳作 入選 國小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國中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各組獎項說明表 (一)特優:共 3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 6,000 元禮券。 4 (二)優等:共 9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 3,000 元禮券。 (三)佳作:共 15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 1,500 元禮券。 (四)入選: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 二、 獲獎名額:名額視投稿數量及評選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捌、其他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 品,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參加 資格,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 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禮券及獎狀。 二、參選者請於報名及投稿表格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加 註任何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作品字數不足、資料繳交不齊全 者,視為不合格件,不予評選。 三、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 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國教署,國教署基於非營 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 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 費用。 四、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 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中,參賽者於參加本計畫之同時,即 同意接受本計畫注意事項之規範。本計畫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 辦單位正式公告為主,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如 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 格。 六、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玖、本計畫奉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