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 106 學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宣導及推廣旨揭方案之實施成效,表揚本市推動補救教學之團隊、教師教學典範及學生學習楷模,特辦理旨揭評選,期能肯定各校推動補救教學團隊及師生,持續投注教育愛與專業教學知能,增強學生努力向上學習動機,確保學生基本學力。
三、本案評選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賽組別及資格:
1、績優教學團隊:
(1)本市國民中小學推動本方案之教學團隊,且具績優事實,足以作為其他教學團隊之楷模。
(2)教學團隊成員須為且符合下列條件:
甲、本方案規定之授課教師及行政人員且須實際參與及支持教學團隊運作者。
乙、 105 年 2 月至 107 年 1 月從事補救教學至少 3 期,且 105 學年度至少參加 2 期者。
2、教師教學典範:
(1)擔任本方案教學教師,教學用心、活化且成效卓越,足以成為其他教師學習對象者。
(2)教師教學典範須符合下列條件:
甲、本方案規定之授課教師資格者。
乙、 105 年 2 月至 107 年 1 月從事補救教學至少 3 期者,且 105 學年度至少參加 2 期者。
3、學生學習楷模:
(1)接受本方案學生,學習態度積極正向,且學習成效有進步,且持續努力精進,足以成為其他學生學習對象者。
(2)學生學習楷模須符合下列條件:
甲、接受本方案學生,學習態度積極正向,且學習成效有進步(學生補救教學篩選測驗與成長測驗之結果相較顯著進步,且於原班級學習表現亦見改善者),持續努力精進,足以成為其他學生學習對象者。
乙、 105 年 2 月至 107 年 1 月接受補救教學至少 3 期者,且 105 學年度至少參加 2 期者。
(二)送件期程:請於 107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前備妥書面推薦資料及電子檔光碟一式 3 份掛號寄至本市南化區西埔國小教導處(地址:臺南市南化區西埔里 117 號)。
歡迎推薦補救教學課程優秀表現同仁或認真向學個案學生參加績優楷模初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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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9月19日(星期五)9時21分, 「『114年國家防災日演習』 地震速報演練, 臨震應變「趴下、掩護、穩住 『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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