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04 年 9 月 9 日臺南市第 17 次登革熱疫情指揮中心會議決議,有關校園登革熱防疫注意及配合辦理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04 年 9 月 9 日臺南市第 17 次登革熱疫情指揮中心會議決議辦理。
二、會議決議涉學校部分摘要如下:
(一)每週五訂為校園登革熱孳清日,於放學前進行校園全面孳清工作,請學校評估學校教職員生人力適時因應;次週將進行複查,不合格時校長負起全責。
(二)請學校利用班會、班親會、親職教育等各項時機加強宣導登革熱防疫觀念及做法,並將「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檢查表」及登革熱防疫宣導單張放入班會、班親會或親職教育活動手冊中,由學生提醒家長落實家戶自主檢查表,使學生、家長將防疫觀念帶入家庭,落實全民防疫總動員。
(三)請學校護理師對教職員生確診病例進行調查,以評估後續化學防治;另請各校規劃人員參加環保局施藥講習,以備學校需化學防治之整備。(細節執行由本局另案通知)
三、重申登革熱病毒血症期為發病日前一天及後五天(前一天+發病日+後五天,共計七天),貴校如接獲師生確診登革熱,請加強宣導生病不上班、不上課,配合醫生治療及自主管理,並避免再被蚊蟲叮咬,俟康復後始返校上班、上課。
四、貴校辦理大型活動時,除活動辦理時間請慎重評估外,辦理前使用之場地均應執行孳清及滅成蚊工作,且須澈底與落實,必要時得請環保局及生局協助。
五、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登革熱屬疾病事件」、「法定傳染病」之乙級通報事件,應於知悉後至遲不得逾 24 小時進行校安通報。請貴校知悉疑似登革熱感染案例時,立即上網通報,填報內容請詳述何時發燒(發病)、何時確診、同住家人是否生病及目前狀況(在家休養或住院治療),如經醫院確診或非屬該疾病時,請即刻上網更新。
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部環境督察大隊等環保單位及衛生單位將不定期到學校稽查校園環境孳生源清除情形,請受稽查學校填具「學校受環保、衛生等單位稽查回報表」並傳真至本局學輔校安科,傳真電話 06-6350758 。
七、隨文檢附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檢查表、登革熱防疫宣導單張及學校受環保、衛生等單位稽查回報表各乙份,請逕至臺南市政府入口網-公文附件下載區進行下載。
專區概念 | 消防災館 |
歡迎各位同學線上參與 「防災虛擬體驗館2.0」、 「消防防災e點通APP」 及全民防災知識模擬考 與地震防災準備,為未知的 突發狀況做好萬全的準備。 |
link to https://www.tfdp.com.tw/cht/index.php? |
防災虛擬體驗館2.0 | 消防防災e點通APP |
link to https://nfaxr.com.tw/ |
link to https://cirn.moe.edu.tw/Facet/Home/index.aspx \link to https://web.klokah.tw/ \
link to https://cirn.moe.edu.tw/Facet/Home/index.aspx \link to https://web.klokah.tw/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語 | link to https://web.klokah.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