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視障學生本人或其教師、家長希望了解視障學生在教育學習、升學及生涯(或職涯)發展之相關訊息和所需資源的諮詢。
二、嬰幼兒時期發現有視覺障礙應立即有視覺障礙相關專業人員介入,同時與家庭照顧者、醫療專業人員、學校教師等對話溝通並分工合作,方能避免嬰幼兒有發展遲緩現象。
三、本計畫提供高級中等以下之一般學校(含高中職、國中、國小及幼兒園) 普通融合班的視覺障礙學生及其任課教師、助理員所需各種諮詢、合理協助方法示範或支持性服務,例如如何製作教材圖文、教材轉譯、口述影像、報讀板書等知能學習的實體輔導。服務內容項目詳見附件「申請表」。
四、本計畫依特教法融合教育精神,協助內容簡介:
(1)提供六歲前視障幼兒於融合教育環境下,學習到盡可能不落後同儕之各項能力協助。
(2)提供普通班視障學生更能融合於班級讀寫技能所需要的輔具,及具有電腦技能所需要的電子檔補充教材轉譯經費(需另填寫補充教材轉譯需求表,經審核通過者)。
(3)提供普通班視障學生在普通班融合課程學習所需之助理員不足時數經費。(僅供中、重度視障學生申請)
(4)提供特教教師或巡迴教師教學特殊教材製作工作機具借用。
五、本計畫服務將協助聯結申請政府教育、社政資源後補助不足之需或未及時限內申請之特殊案例。
六、本計畫如過去服務模式提出「申請表」後,本會將派人進行與學校行政、各科教師、特教教師及巡迴教師、家長充分討論後進行合作服務。(申請內容及條件等詳見申請書)
七、亦可聯結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視障學生服務計畫網站: (http://www.nftu.org.tw/hpSubSys/visPlan.aspx)下載視障相關申請書及線上諮詢。
八、以上訊息請協助轉知貴校視障生之教師、本人、助理員及家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