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加強百日咳防治作為,請加強宣導百日咳疫苗接種與相關防治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4 年 7 月 10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40137622 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近期國內百日咳疫情呈上升趨勢,確診病例數創近 10 年新高,百日咳發病年齡以 6 個月以下嬰兒及 11 至 18 歲青少年為高峰, 6 個月以下嬰兒因尚未獲得完整疫苗保護力,感染後易出現肺炎、腦炎等嚴重併發症,且未接種疫苗的嬰兒罹患百日咳致死率約 1-3%。
三、為防範百日咳群聚感染及提升防疫意識,請落實下列事項,共同維護嬰幼兒健康安全:
(一)加強衛教宣導:提醒教職員工及家長注意個人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有症狀者應戴口罩並儘速就醫。
(二)落實健康監測與通報:如發現幼兒出現疑似百日咳症狀,應即時通報家長並建議就醫,必要時配合衛生單位防治措施。
(三)鼓勵疫苗接種:國內百日咳疫苗接種時程共 5 劑,出生滿 2 、 4 、 6 、 18 個月各 1 劑五合一疫苗,及滿 5 歲至入國小前追加 1 劑百日咳相關疫苗。
(四)宣導孕婦接種建議:鼓勵家中有孕婦者,建議於孕期 28 至 36 週自費接種 1 劑 Tdap 疫苗,可透過胎盤提供新生兒早期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