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學生」 或 「老師」為「確診個案」或「快篩陽性個案」時
自 11 月 14 日起,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進行 5 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可入校上課
2.同住家人為「確診個案」
無論接種是否滿 3 劑疫苗,一律採 0+7 , 7 天自主防疫期間:
如有症狀,應在家休息,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如無症狀且持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3.確診者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
無症狀可上課,並以確診者快篩陽性當日為第 0 天,其他同學及教師在第 2 天進行篩檢。由學校提供 1 劑快篩試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