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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侯秀雯 - 行政公告 | 2024-06-19 | 點閱數: 60

欲申請台南市 113 年體育獎助金, 請於 6 月 20 日前向體育組提出申請(請老師轉達給學生知悉)

(1)獎狀期間:比賽日期於 112 年 7 月 1 日至 113 年 6 月 30 日舉行,其成績符合相關規定者,均得提出申請。

(2)選手獲前條附表所列競賽名次者,得依下列規定申請選手獎助金:
一、國際競賽得擇優一項提出申請。
二、全國競賽及本市競賽共得擇優三項提出申請。
三、同次申請含國際競賽之獎助金者,前款規定之全國競賽以擇優二項提出申請為限。
四、各競賽之同場比賽,以選手最佳一項成績提出申請為限。

(3)檢附資料
1.檢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1 份(戶籍謄本需申請日前 3 個 
月內由戶政單位核發,即 113 年 4 月 1 日以後申請),申請人之記事欄位不可省 
略,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及蓋職章(或申請人簽章)。
2.檢附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1 份
3.秩序冊(請附秩序冊封面、競賽規程、該隊隊職員名單、參賽項目組別或賽程表(可清楚辨識該項目全部參賽隊數)等頁數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