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訪客
-
教導處
|
2014-04-14
|
點閱數:
778
台南市安南區顯宮國民小學
推動學生水域安全注意事項
一、 目的
結合直轄市、縣(市)政府與學校力量,實施游泳與自救能力教學、水域安全宣導,以及意外發生之應變與恢復,確實降低學生溺水意外發生。
二、 本校推動事項
(一)水域安全宣導
1. 利用學校網站、成績單、簡訊、電子郵件等管道,或適時透過朝會及班會等集會方式,進行宣導。
2. 暑假前及暑假期間返校日,利用家庭聯絡簿發送宣導公告,要求家長務必留意學生戲水安全。從事水域活動時,一定要選擇安全地點,不要靠近危險區域,且學生應有家長陪同,避免單獨出遊。
3. 積極辦理水域安全相關宣導活動(如深水體驗、校園水域安全宣導等)。
4. 配合政府政策,將每年5月列為水域安全宣導月,共同宣導水域安全,並結合民間水上救生團體、大學相關系所,協助教學、宣導。
(二)游泳與自救能力教學
1. 建立學校推動水域活動安全教育檢核表,並確實執行。
2. 游泳教學,應於安全且具有合格救生員水域進行。
3. 游泳課程內容落實自救能力教學(如水母漂、仰漂等),並教授遇人溺水時的正確救溺方向(救溺五步、防溺十招)及簡易陸上救援演練。
4. 學生游泳能力檢測,落實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五級的規範。
(三)搶救與應變復原
1. 確實建立校園緊急事件處理流程。
2. 遇有溺水意外發生,依據水域活動意外事故處理參考流程辦理。
3. 確認發生溺水意外源由後,立即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難防救通報處理中心填報,確實檢討因應及改善策略。
4.發生溺水意外後,加強校內學生水域安全與心理輔導。